工程训练中心为教学单位,副处级建制,挂靠教务处。工程训练中心设主任(副处级,兼任教务处副处长)1名,下设实训科,设科长1名,工程训练教学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人事处核定。
实训科工作职责:
1.负责起草工程训练中心的发展规划、各项工作计划和总结。
2.负责工程训练中心建设与日常教学管理,督促和指导各专业制订工程训练计划及教学大纲,加强工程训练系列课程建设,组织实施各类教学实践活动。
3.负责工程训练类教师队伍管理与业务培训,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日常教学改革研究活动。
4.负责各教学单位工程训练类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。
5.负责中心材料、工具、设备的申购与日常管理维护。
6.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训练类竞赛与培训。
7.负责工程训练相关职业资格技能的鉴定与培训。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